阿克苏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职责: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统一管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
地址:阿克苏市西大街23号
邮编:843000
电话:0997-2135860
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险政策
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险参保流程标准
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有了进一步的调整,新的参保流程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医疗保险小编整理了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险参保新标准,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怀孕28周以上的孕妇及腹中胎儿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流程
(1)社区首次参保缴费
1、社区初审登记。城镇居民在首次参保时须携带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参保人户口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的户口薄复印件一份,学龄前儿童还须提供父亲或母亲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到户口所在社区填写《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并在表格相应位置加盖社区公章。
2、经办机构首次参保缴费
查看全文>>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最新介绍
据医疗保险小编了解,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险为减轻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险新政策相关信息。
6月29日,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签订了“2015年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办合同”,标志着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对其在一个待遇享受年度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由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1.8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的部分给予再次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1.8万元至4万元(含)的部分按70%的比例补偿,4万元至8万元(含)的部分按75%的比例补偿,8万元至15万元(含)的部分按80%的比例补偿,15万元至30万元(含)的部分按85%的比例补偿。
该项惠民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减轻城镇居民在患大病时的就医负担,缓解了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参保居民充分享受到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实惠。
查看全文>>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险新缴费流程指南
根据国家规定,阿克苏地区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地区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那么阿克苏医疗保险缴费新标准是怎么样的?下面跟着医保小编了解详细的缴费标准吧!
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阿克苏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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