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办理市本级的医疗保险业务,同时指导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相关业务。
地址:保山隆阳区上水河46号(花鸟市场上口西行即到) 邮编:653100
电话:0875-8985895 8985901 89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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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医疗保险政策
关于保山市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理条例
关于保山市医疗保险报销问题,很多人都会有疑问,为什么有些药品能报销,而有些药品却不能报销,有些病能报销,有写并、病症却不能报销,本文医保小编为您介绍的便是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保山市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病历工本费。
2、会诊费、出诊费(含家庭病床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服务费用。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的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查看全文>>保山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保山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办理的承办部门是哪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医疗保险参保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医保小编为你提供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未参加社保登记;2、申请人为本地户籍人员。
需提供的材料有: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4、医保IC卡工本费。
办理流程
查看全文>>2016年最新保山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2016年保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由医保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具体的保山市医保政策事项请大家阅读城镇职工下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参保范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农转城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
2016年我市职工医保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为2749元(上年度市社平工资3436元的80%),统帐结合缴费比例为9.5%,单建统筹缴费比例为6%;大病补充保险每人每年256元。
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为2005年1月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认可的连续工龄或2005年1月1日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2005年以后的工龄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作为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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