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职责:中心主要负责参与全省及省级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拟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省、部属驻榕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生育医疗费用统筹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征收、支付、稽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联网及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确认
现有在编职工32名,下设办公室、基金征缴科、医疗稽核科、待遇审核科、信息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工伤生育科等7个科室。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五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03808
网址:http://ylbx.fjlss.gov.cn
福建省医疗保险政策
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需要办理福建省医疗保险报销的市民们,你们都清楚福建省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吗?具体要符合哪些条件,准备哪些资料?现在社保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报销范围和报销需要资料,具体请阅读下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费用报销适用范围
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经办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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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疗保险办理指南
还不了解如何办理福建省医疗保险?不知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现在就让社保小编来告诉市民们,如何办理福建省医疗保险,下面是社保整理的参保指南详细内容。
福建省医疗保参保登记程序
(1)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参保登记窗口"办理登记。用人单位提供的参保资料齐全的,医保中心予以受 理,出具"登记受理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将审核结果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提供的参保资料不齐全的,医保中心暂不予受理,同时出具"缺件通知书"。
(2)用人单位根据医保中心审核结果通知,指定经办人到医保中心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和参保人员个人基础资料录入程序。
(3)用人单位将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和参保人员基础资料录入软盘并随附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退休人员退休证复印件提交医保中心审核、建立个人参保档案。医保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完成核对、建档工作,并打印参保人员花名册返还用人单位核对。
(4)经用人单位核对的参保人员花名册盖章后送医保中心校对订正并制作《医疗保险卡》,同时缴纳医保卡工本费。医保中心在收核对参保人员花名册和医保卡工本费的20个工作日完成医保卡制作,用人单位凭医保卡工本费收据、及单位介绍信到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
(5)职工《医疗保险卡》从医保中心提交给用人单位的次月1日启用。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医保卡发给职工。
查看全文>>介绍福建省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落实原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现就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制定以下政策规定:
福建省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一、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按月托收。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通过省地税直属分局解缴入库。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根据省地税直属分局反馈的入库数据,三个工作日内统一划拨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账户并及时发送缴费成功短信。
二、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以福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和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凭标注相应内容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请,次月以福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每年福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月折算取整,确定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通过灵活就业人员预留的手机号码,短信通知灵活就业人员从次月起按新的缴费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
四、因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原因造成中断缴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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