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简介:中心于2003年4月成立,承担市、区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和全市工伤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基金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职能。中心内设办公室(信息部)、.医疗管理部。财务部、基金收缴部、稽核部和离体干部医疗保障管理部,现有干部职工20人,平均年龄34.7岁;其中党员9人,大专以上学历13人,中等专业技术人员7人,是一支团结、敬业、务实、年轻的杜保工作队伍。
地址:固原市实验区
邮编:756000
电话:0954--2075820、2075920
固原市医疗保险政策
固原市医疗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医保小编获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期间(2012—201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精神,固原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做进一步调整。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
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6+2”调整为“8+2”,即参保单位每月按照缴费基数总额的8%缴纳,职工个人每月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个人参保缴费人员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0%缴纳。参保人员办理法定退休手续时,视同缴费年限和应参保年限合并计算后,达不到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补缴标准由8%调整为10%。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调整
(一)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比例由个人缴费基数的3.6%调整为平均水平达3.8%。
(二)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万元调整为6万元。
(三)根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定额支付的住院床位费一级医疗机构由9元调整为12元,县二级和市二级医疗机构由10元调整为16元,三级医疗机构由12元调整为20元,实际床位费标准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支付。
查看全文>>固原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流程
固原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本文介绍了固原市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报销比例等相关信息。医疗保险小编带您了解和参考其详细内容。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查看全文>>固原市医疗保险最新缴费标准与方式
医疗保险是大家都关注的一种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那它的缴费标准又是怎么样的?下面让医疗保险小编带你参考和了解其缴费标准与方式吧!
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固原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固原市医疗保险缴纳基数统一为 :3188元
按医疗保险基数计算,个人缴纳为63.8元,单位缴纳23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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