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医疗保险查询

和田地区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下面由医保小编带你详细了解和田地区医疗保险报销相关信息。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查看详情>>

和田地区医疗保险参保详细指南

想要参加和田地区医疗保险的市民们,你们知道要哪些程序吗?以及要准备哪些相关资料?本文介绍了新参保单位参保手续和已参保单位参保的程序,下面跟着医疗保险小编来详细了解。

办理条件

和田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办理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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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医疗保险缴费指南最新详情

本文医保小编详细介绍了和田地区医疗保险缴费指南,具体包括和田地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等,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和田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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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最新消息

新疆和田地区医疗保险颁布了新政策啦!想要了解和田地区医疗保险新政策吗?下面是医疗保险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其中有参保范围和筹资标准、参保程序和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和管理、基金监督与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7〕63号),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试行)所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家庭(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多方筹资,以住院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第三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地级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地区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一管理。其所属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等经办工作。

第四条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低水平、广覆盖、保住院、保门诊大病;筹资和保障水平与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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