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医疗保险中心
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城镇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
2.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其医疗保险服务质量实施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
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755号
邮编:418000
电话:0745-2717696
怀化市医疗保险政策
怀化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新调整
医疗保险小编获悉,怀化市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政策发生了调整。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小编带您了解!
(一)缴费标准
1、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为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上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收入的2%。大病医疗互助费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缴费比例10%的7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下岗基本生活补助费人员按缴费比例10%的60%缴纳。不设个人账户,同时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城镇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男满30周年、女满25周年(2003年1月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上述条件的,职工退休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个人账户划拨
45岁(含45岁)以下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7%划入个人账户;46岁以上到退休前的按本人工资总额3.2%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缴费单位上年度年平均工资的3.4%划入个人账户,但本人退休费高于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退休费的3.4%划入个人账户。
查看全文>>关于医疗保险怀化市报销指南介绍
医疗保险是五险中比较特别的一种保险制度,医疗保险的报销要求具有持续性。那怀化市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呢?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医保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查看全文>>怀化市最新医疗保险参保流程指南
想要了解怀化市医疗保险的市民们,参保需要哪些手续?本文医疗保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怀化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及办理条件等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怀化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办理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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