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各类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工作;
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
3、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管理;
4、对担负医疗保险业务的定点医院、药店进行管理和监督。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路46号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0698660、80698698、80698620
网址:http://www.sdjnsi.gov.cn/
济南市医疗保险政策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介绍
2015年济南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14年9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此办法在医保政策方面做了调整,医保小编整理,具体请看下文。
自2015年1月1日起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
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按二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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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居民办理医保缴费标准
医保小编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自2015年元旦起,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实现全面整合。同时,居民医保新政有关待遇标准也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筹资标准
缴费分三档
据介绍,此次医保新政济南市拟定了3档缴费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档”80元,由于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40元,参加新农合的为80元,整合后统一到新农合标准;
二是“成年居民一档”300元,相当于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成年居民缴费标准;
三是“成年居民二档”100元,相当于参加原新农合的成年居民缴费标准。
查看全文>>济南市居民办理医保报销指南
济南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进入统筹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和门规医疗费,具体由医保小编整理,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
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住院医疗费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进入统筹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和门规医疗费,
1.起付标准—100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2.10000元—9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负担12%;
3.大病医保报销 90000元-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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