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社会医疗保险处
简介:2000年9月经市编办同意建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
1.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
2.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
3.管理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等。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共青团路
邮编:272100
电话:(0537)2348439 16860168(语音查询)
济宁市医疗保险政策
最新济宁医疗保险缴费须知
济宁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缴费比例是多少?缴费基数又是多少?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济宁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具体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缴费比例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6%
缴费基数
职工月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均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再计入缴费基数
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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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各位广大需要办理济宁市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济宁市医疗保险参保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济宁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具体请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办理条件
济宁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办理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介绍
本文医保小编主要介绍了关于济宁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种种,主要有居民参保登记应携带哪些有效证件、参保居民什么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滞后或中断缴费的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关于济宁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医疗保险政策法规
1、居民参保登记应携带哪些有效证件?
参保人登记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认真填写《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对以下人员,还应附加提供以下有效证件:①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②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件;
③属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④属特困职工家庭的,需提供工会组织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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