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九江市浔阳区浔阳东路89号
邮编:332000
电话:0792-8584150
邮箱: jiujiang@jxhrss.gov.cn
网址:http://www.jjrs.gov.cn/
九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市社保局)
简介: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成立于1987年,隶属市劳动局领导。2001年机构改革后,隶属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市社保局内设科室11个,分别是:人秘科、综合科、财务科、征缴科、计算机科、养老科、扩覆办、医疗科、工伤科、审计科、活动中心。
地址:九江市浔阳区浔阳东路85号
联系电话:0792-8587141
九江市医疗保险政策
九江市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本文医保小编详细介绍了九江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具体包括九江市医疗保险参保条件、九江市医市疗保险参保材料、九江市医疗保险参保流程和九江市医疗保险参保地点,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
参保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二)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三)具有九江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四)长期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参保材料
查看全文>>九江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介绍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最新版本的《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医保小编了解到,从9月1日起,全市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筹资标准进行新的调整并实行统一,其他有关标准也同步进行调整。
a、大病保险由20元/人调整为40元/人
按照调整后筹资新的标准,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50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120元(含大病保险费20元/人)、财政补助380元(含大病保险费20元/人)。
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40元/年·人,由上述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的资金中各划入20元/人·年。大病保险统筹金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封闭运行。二次补助费用纳入大病保险统筹金支付,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年度内盈利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结余部分应全部转入大病保险统筹金结余滚存。
据介绍,为做好城镇居民个人120元的统一缴费标准,财政资助城镇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的补助标准从50元相应调整为120元。家庭门诊补偿金均按50元/人划拨。
b、困难群体有财政补助
一般居民财政补助标准(不含高校大学生)。2015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在320元的基础上增加60元,达到380元。提高标准60元部分,中央补助西部政策延伸县80%、补助非西部政策延伸县60%,其余部分由省、县(市、区)财政分担。
查看全文>>关于九江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九江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九江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九江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又是多少?医保小编为你提供九江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希望能帮到大家。
缴费比例
九江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
1、企业参保单位: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依据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但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和最高不得低于和超过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2、个人参保: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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