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介: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隶属于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副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心定编60人,现有职工49人,内设10个处室。主要负责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特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统筹,以及全市14个县(市)、区医疗保险分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地址:民航路307号(昆明市人力资源中心二楼)
邮编:650021
电话:0871-6270699 6270685 6270693
网址:http://www.kmybxx.com/
昆明市医疗保险政策
最新2016年昆明市医保报销比例调整
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正式实施,将使昆明市近400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获得“同城同权、同城同保、同城同待”待遇。具体调整医保小编为大家整理,请参阅下文。
为解决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分设、板块分割、资源分散、管理分离、待遇不均等问题,昆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新办法的实施使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险制度上实现了政策统一、缴费统一、经办统一、补助统一、待遇统一、信息统一。
据介绍,新办法的实施使城乡居民的医疗待遇得到提高。城镇居民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6万元,门诊统筹报销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50%,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农村居民的医疗报销范围由原来的新农合目录扩大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到城镇居民的待遇水平。门诊医疗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0%至40%统一提高到50%,支付限额由50元至300元统一提高到400元。
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昆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昆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新办法实施当天实现了三网合一,统一为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覆盖到了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的104家医院。新办法的实施整合了原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经办管理资源,避免了机构重复、资源分散,提高了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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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办理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指南
《2016年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及条件》是医保小编为你整理收集,在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何办理?办理需要哪些手续?本文将为在昆明参保人介绍昆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成年人还需提交《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由其家人代办,需提交其父母的《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
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1、昆明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理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25日。
2、昆明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10元/人/年。
3、居住在城镇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或本市户籍农村居民可以到劳动保障服务所(站)或由村委会、村民小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学生、幼儿,可由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查看全文>>2016年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2016年昆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进行支付。医保小编为大家整理更多,请参阅下文。
2016年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普通住院、特殊疾病门诊、门诊抢救、门诊手术当次、普通门诊和生育分娩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持医保卡、身份证至参保所属县(区)级医保中心选点。在选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城乡居民参保人在我市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首次起付标准分别为100、300、600元,政策范围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进行支付。
据昆明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缴费金额相比去年上浮了40元,但是享受的待遇不变,包含大病保险的费用在内,住院最高报销11.8万元。
2016年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所需资料: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成年人还需提交《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由其家人代办,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的《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居住在城镇的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可到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居住在农村的本市户籍农村居民,可由村委会、村民小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未在劳动保障服务所(站)、村委会、村民小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学生、幼儿,可由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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