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简介:2000年9月,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隶属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医疗保险业务特点和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的相应业务管理机构,具备一定的政府管理职能,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具体承办工作。中心设置办证科、基金管理科、医疗审核科、医疗保险管理科、审计稽核科、老干部医疗保健科等业务部门。
地址:柳州北站路27号
邮编:545001
电话:0772-2803320
网址:http://www.gxlz.lss.gov.cn/med/med_insurance.aspx
柳州市医疗保险政策
柳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出台
为确保职工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完善柳州市职工医保政策的要求,柳州市决定调整本市职工医保政策,新政将从7月1日正式执行。医疗保险小编从柳州市人社局、社保局了解了新政策和原政策相比有哪些新变化。详情请看下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调整
从7月1日起,《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2015)》将正式施行,新政策的变化主要涉及3个方面,其中和参保人员相关的有两个。
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有变
新政策规定,单位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月划入,划入标准为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按年划入,划入标准为本人年缴费基数的3%。
个人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退休并办理“在职”转“退休”的医疗保险变更手续后,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退休或申领养老金时核定的个人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原已退休人员按上年度个人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作为个人账户划入基数(如本人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高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的金额确定;低于60%以及无法明确基数的,以60%的金额确定)。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3.2%。
柳州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指南
需要办理柳州市医疗保险报销的市民们,你们知道柳州市医疗保险报销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医疗保险小编为你整理出柳州市医疗保险办理报销指南,具体办理流程请阅读下文,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查看全文>>关于柳州市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及流程
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通常职工医疗保险由单位办理。本文医保小编主要介绍柳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未参加社保登记;
2、申请人为本地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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