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医疗保险查询

南充市医疗保险政策

各位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南充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具体的请大家参考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 查看详情>>

南充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医保小编了解到,从市政府办获悉,我市城镇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上调5%,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封顶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南充市行政区域内的实际缴费年限全市互认,该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请阅读下文。

据了解,我市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由65%提高到70%,二级医疗机构由75% 提高到8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80%提高到85%;未成年人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由80%提高到85%,二级医疗机构由90%提高到9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5%。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医保基金当年结余控制在统筹基金收入的15%左右,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统筹基金月平均支出的6个月左右。”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际收入3.89亿元,实际支付2.64亿元,当期结余1.25亿元,结余率为32%;全市累计结余4.81亿元,按2013年月平均支出,可以支付21.9个月。

人社部目标任务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录内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70%,我市目前报销比例只有67.8%。我市目前的报销比例在全省处于中等偏下水平,调整后基金可以承受。在原来基础上上调5%,调整后基金支出将增加2825万元,基金使用率为81.9%。

文件显示,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限额由16.5万元调整到20万元;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限额由10万元调整到12万元。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职工医保在市内跨区域转移,只认视同缴费年限,不认实际缴费年限,这种做法与《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相悖,又与其他市州政策不一样。因此,无论是实行了市级统筹还是未实现市级统筹的地方,市内实际缴费年限都进行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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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充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方式

南充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南充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南充市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又是多少?医保小编为你提供南充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具体请参考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缴费比例

南充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300%以上部分不作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缴费方式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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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充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大家知道了解南充市医疗保险吗?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南充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具体请看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关于南充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南充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办理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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