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负责经办全市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负责管理和指导各县(市、区)社会劳动保险工作,推进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发展。
办公地址:宁德市莲峰路2号(市医院后面)
业务咨询电话:0593-2824256 2875143
监督电话:0593-2879453
传真:0593-2879453
Email:ningde2005190@sina.com
网址:http://www.fjndsi.cn/
宁德市医疗保险政策
宁德市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宁德市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具体请阅读下文,医保小编整理。
办理条件
宁德市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
1、厦门市户籍人员
2、年满16周岁
3、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4、未参加其他社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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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介绍
医保小编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宁德市转发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并将宁德市零售药店的限额购药刷卡100元/天调整为200元/天。
“最大调整就是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而此前参保人员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只能用现金支付。”调整后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所有个人负担(含自费)部分的医疗费用(零售药店只用于限额购药)。
记者了解到,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这一工作宁德市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此次调整实际上是在去年扩大的基础上进行再扩大。为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负担,2013年宁德市出台《关于调整宁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宁德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购买药品(准字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消毒用品(卫消字)费用;允许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在统筹区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费用;宁德市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调整后各定点零售药店要整合药店信息系统,实现药品销售与医保结算一体化,必须为参保人员提供与实物相符的购药发票和清单,不允许销售与医保结算分开操作,杜绝篡换项目现象。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对于违反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要按照定点协议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报告主管部门取消其定点服务资格。
此次调整还将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其管理暂行办法及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按照《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确定新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的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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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居民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各位需要办理宁德市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宁德市医疗保险报销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宁德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具体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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