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电话
离休干部医保咨询电话:65853073
工资福利处:65909217
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电话
离休干部医保咨询电话:65853073
工资福利处:65909217
网址:http://www.pyrsw.gov.cn
濮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地址:濮阳京开大道442号行政区号:410902
邮编:457000
电话:0393-417953
濮阳市医疗保险政策
了解濮阳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参加了医疗保险的市民们都知道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医疗保险不仅可以报销人们买药的费用,更可以报销大额的住院费用。那么,住院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医疗保险小编整理了濮阳市医保报销指南,详情请见下文。
一、门诊统筹
参保居民(不含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每次在本人签约选择的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就医时,免收挂号费,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参保居民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每次门诊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10元。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二、住院治疗
查看全文>>怎么办理濮阳市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目前我国政府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小编整理了濮阳市医疗保险参保办理程序和办理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濮阳市境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保的职工。
办理材料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关于介绍濮阳市医疗保险政策最新调整
据医疗保险小编了解,濮阳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将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作出新的调整,为了让濮阳市参保居民医保待遇到进一步提高。本文是小编提供的濮阳市最新政策。
一是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调整。调整后,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0%;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75%;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900元,报销比例为65%;省内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含二级)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为75%;省内三级和省外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65%。对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标准,濮阳市新政策除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较以前略有提升外,省、市、县、乡各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较以前分别提高5%~20%不等。
二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8万元。
三是实行新的大病保险政策。参保居民个人无需缴纳大病保险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外的医疗费用,按照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进行报销,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7万元提高到30万元。原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不再执行。
四是门诊重症慢性病种的增加和报销比例的提高。参保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原门诊大病)病种由7种增加到10种,同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5%。新增3个病种为结核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和帕金森病。
五是新生儿参保政策的变化。对于当年出生未能参保的计划内分娩婴儿,其父或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可凭婴儿父或母身份证明以及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证明,以参保父或母亲身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其父母均未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缴费之日正在住院治疗的,当次住院医疗费用自入院之日起开始计算。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