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简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补助基金及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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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险政策
2016年度深圳最新医疗保险政策
据社保小编了解到,新《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三个档次,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对应原综合医疗保险、原住院医疗保险、原劳务工医疗保险。该办法对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及缴费做出了以下规定。
(一)在职职工:其医疗保险总缴费标准为本人月工资总额的8.2%,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本人月工资总额的8%(用人单位缴交6%,个人缴交2%),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本人月工资总额的0.2%由用人单位缴交;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二)深圳市户籍非从业居民: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参保手续并按月缴费,具体缴费比例(见表):
(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至四级残疾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分别由民政部门、残联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深圳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缴费并享受待遇,按其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缴费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其中还在用人单位缴费的,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五)在深圳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2014年1月-12月办理退休手续的,其在本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满15年退休后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不满15年的,其本人继续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至15年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选择8%0.2%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的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之间选择11.5%0.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按月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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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社保小编整理,深圳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标准,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具体缴费标准和比例,其他注意事项,详细内容请大家阅读下文,供大家参考和使用,希望能帮到广大市民。
一、深圳户籍人员
深圳医疗保险一档(原“综合医疗”,非深户也可参加)
缴费基数:5218
缴费区间:5218*60%<=个人工资*缴纳比例<=5218*300%
缴费比例:公司缴纳比例6.7%,个人缴纳2%(共计:8.7%)
最低缴费数额为:单位 3131*6.7%≈209.78,个人 3131*2%≈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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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办理医疗保险指南
据社保小编了解,为了保障自己的生活,深圳居民可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深圳户籍居民可按照相关规定对应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本文是企业为深圳户籍居民办理首次参保医疗保险的指南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未在深圳市参加社保登记;
2.申请人为深圳户籍人员。
参保类型
基本医保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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