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职责:
1.负责盟直机关企事业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集、管理和运营;
2.负责盟直离休人员、老红军。
地址:兴安盟兴安南大路21号
邮编:137400
电话:0482-8230024 0482-8235721 0482-8235917 0482-8235490
兴安盟医疗保险政策
兴安盟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据医保小编了解,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7]87号)的有关精神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结合盟本级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实际,经研究,对现行医疗保险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参保人员住(转)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在职人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5%;退休人员: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l00%。文革中致残并持有基残证人员,在以上各支付比例基础上再分别提高2%,但不能超过lOO%。
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0元/年提高为40,000元/年。
三、将风湿热、前庭神经炎和视神经炎等三种疾病从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中删除,改为在门诊使用个人帐户治疗。
四、将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纳入特殊病门诊管理病种。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的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限额支付标准为3,000元/人、年。糖尿病患者非胰岛素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仍由个人帐户支付。调整后盟本级特殊病门诊病种为六种,即: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结核病、精神病、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五、特殊病门诊管理病种中的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结核病和精神病门诊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总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9,000元/人、月;结核病和精神病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3,000元/人、年。
六、住院患者使用x一刀和Y一刀治疗的费用按特殊治疗费用有关规定支付。
查看全文>>兴安盟2016年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兴安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具体请阅读参考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条件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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