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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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1004
网址:http://222.187.109.188/
徐州市医疗保险政策
徐州市2016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需要办理徐州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徐州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具体请大家阅读参考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城镇居民
1、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我市市区户籍的城镇居民(包括少年儿童和大中小学生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2、本市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市区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统称“大学生”)。
3、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
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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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关于以个人医疗保险有关事政策项通知
据医保小编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行为,规避道德风险,现就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徐政发〔2005〕86号)、《关于徐州市破产企业领取安置补偿费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徐劳社〔2007〕4号)和《关于徐州市市区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在再就业服务中心内退人员和协保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徐劳社医〔2007〕12号)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或以其他个体身份(以下统称“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调整内容
1、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或按半年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按月划入个人帐户资金。
2、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负责。
中断缴费6个月内要求续保,对于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到帐的次月(待遇享受的基准日为每月6日,下同)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补缴的,自缴费到账之月起执行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查看全文>>徐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指南方针
需要办理徐州市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徐州市医疗保险报销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徐州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下:一级80%、二级75%、三级70%。
2、1万元至5万元:一级85%、二级80%、三级75%。
3、5万元以上:一级90%、二级85%、三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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