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介:2000年9月我市实施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统一申报、结算、记帐、支付“五保合一” 的制度,成立了“五保合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集服务、咨询、培训于一体,担负着全市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具体经办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地址:江苏扬州市淮海路108号3-5楼,3楼是服务大厅。
邮编:225000
电话:0514-87329969 87329968 87329960
电子邮箱:yzsb@pub.yz.jsinfo.net
传真号码:0514-87312549
网址:http://www.jsyz.si.gov.cn
扬州市医疗保险政策
2016年扬州医保报销范围介绍
需要办理扬州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医保小编为你整理出扬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具体强大家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条件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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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保缴费流程指南
扬州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扬州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扬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又是多少?医保小编为你提供扬州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缴费标准缴费比例
扬州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扬州市医疗保险缴纳基数统一为 :2299元
按医疗保险基数计算,个人缴纳为46元,单位缴纳172.4元
缴费方式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查看全文>>关于扬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扬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参保范围凡具有市区行政区域内户籍,无用人单位、不属于扬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都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请看下文,由医保小编整理。
参保对象
1、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且没有养老金的老年居民。
2、持有《扬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1至2级),且没有用人单位的特困居民。
3、具有市区户籍未就学或在外地就学(不包括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学校)的未成年居民。
4、市区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和职技校的在校学生
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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