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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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处 长:黄学文
电 话;0795—3568144
邮 编:336000
地 址;宜阳北路95号
宜春市医疗保险政策
宜春市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介绍
上月底,医保小编从宜春市医保局获悉,宜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今年有所调整,一共有以下六个方面,由医保小编收集整理,具体的请大家仔细参考阅读下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在继续执行往年医疗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将门诊I类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统一提高到住院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水平,并与住院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提高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补偿比例。由原来的75%提高到80%,同时将部分重特大疾病所需特殊药品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提高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将城镇居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9万元,其中5万元以内(含)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比例支付,5万元以上至9万元部分按照90%的比例由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险公司承担。
规范补缴管理。城镇居民中途参保和中断参保补缴标准由筹资标准改为个人缴费标准。
实行城镇居民跨年度自动续保,变每年申报登记参保为自动连续参保。
设立医疗保险即时结算窗口。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普遍设立医疗保险即时结算窗口,即时结算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查看全文>>宜春市居民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本文医保小编详细介绍了宜春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具体包括宜春市医疗保险报销材料、宜春市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宜春市医疗保险报销窗口电话和宜春市医疗保险报销时限及费用,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
报销材料
医院材料:
A、抚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结算汇总表;
B、抚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费用结算汇总表;
C、抚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血液透析费用结算汇总表。
零星报销材料:
查看全文>>宜春市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本文医保小编详细介绍了宜春市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具体包括宜春市医疗保险参保条件、宜春市医疗保险参保材料、宜春市医疗保险参保流程和宜春市医疗保险参保地点,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
参保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二)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四)长期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参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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