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简介: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经办市直单位医保业务。
地址:玉溪玉兴路26号
邮编:653100
电话:0877-2018943 16866009(医保信息查询)12333
玉溪市医疗保险政策
关于办理玉溪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玉溪市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广大市民们大家都了解吗?现在就让医保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了解下具体的玉溪市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缴费比例
玉溪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玉溪市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上限为11376元,下限为2275元
缴费方式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查看全文>>玉溪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玉溪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其他办理报销详情请参阅下文,由医保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查看全文>>2016年玉溪医疗保险政策法规
玉溪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有哪些具体要求和内容?证件如丢失,应由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医保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玉溪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种种,主要有居民参保登记应携带哪些有效证件、参保居民什么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滞后或中断缴费的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关于玉溪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玉溪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
1、居民参保登记应携带哪些有效证件?
参保人登记时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认真填写《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对以下人员,还应附加提供以下有效证件:①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②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计生部门核发的独生子女证件;③属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④属特困职工家庭的,需提供工会组织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⑤属优抚对象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对象证件。
2、参保居民什么时间缴纳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收缴一次,8月1日至9月30日为缴费期。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启动当年,对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个别城镇居民,缴费截止日放宽到2007年12月31日。新出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即时登记并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也可到下年度参保缴费,但上年度医疗保险费不用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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