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12月经巴盟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原巴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995年成立)基础上成立的准处级事业单位,直属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归集、管理、运用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主要职责是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它事项。我中心内设资金归集科、会计核算科、资金运用科、稽核审计科、办公室等四科一室;下设杭后、五原、磴口、乌前旗、乌后旗、乌中旗等6个管理部。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本街18号
邮政编码:015001
营业厅电话:0478-8279298 资金运用科:0478-8279795
投诉与监督:0478-8279792 公积金查询:0478-8280000
网址:http://www.bynegjj.com/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巴彦淖尔市的贷款详情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流程、贷款额度与利率等是怎么样的呢?随小编来看看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大全。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巴彦淖尔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职工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查看全文>>住房公积金巴彦淖尔市的缴存详情
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巴彦淖尔市民来说,公积金缴存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巴彦淖尔公积金缴存的额度以及比例是怎样的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巴彦淖尔市缴存公积金的具体内容。
缴存手续
新政公积金缴存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职工公积金账户允许在工作地营口内进行跨区、县转移,跨省市需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清零后重新计算。
改革后:职工公积金账户将允许跨省市进行转移,无须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进行合并计算。
巴彦淖尔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与登记
查看全文>>住房公积金巴彦淖尔市半路支取流程
公积金小编为巴彦淖尔市民提供巴彦淖尔公积金支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支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支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15年巴彦淖尔市具体公积金支取的办理流程吧。
一、职工支取
(一)支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全部支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额本息:
1、已办理正式离、退休手续的;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调离本行政区域且户口迁出本市辖区范围内的。
3、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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