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为了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更好地支持居民自住,加大对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下面就由公积金小编为您介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规定新政策2015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方面又出新政策了!8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查看详情>>

长春公积金中心电话 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长春公积金中心一般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431-12329。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8月,是直属于长春市政府的正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具体工作职责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相关介绍

  公积金的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职工以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的比例,都不能低于百分之五,不能高于百分之十二。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如下:第一,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后定期可以提取公积金对本息进行偿还;第二,购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的金额作为首付款;第三,没有购房需求的情况,如果需要装修房子,装修之后可以凭装修的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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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市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新内容

公积金小编通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6年长春市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需求为目标,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做出新的调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政策调整内容,供大家参考。

 

降低首付款比例。在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的基础上,又将其下调为20%;将购买10年以内房龄的二手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40%降至30%,进一步扩大了中低收入职工选择房源的空间。

提高贷款额度。将新建商品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二手房贷款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基本满足了全部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购房需求。

开展省内异地贷款。拓宽了贷款人群,自6月15日起,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春市购买自住房的,只要符合长春市公积金个贷条件的,就可以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拓展父母与子女组合贷款。自7月8日起开展父母与子女组合贷款业务。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父母、子女可组合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进一步提高了中低收入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

新政的实施,靠服务保障。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贷款集约化管理模式,简化流程及办理要件,缩短审批时限;加强同开发单位的沟通与协作,由中心主管领导带队,多次组织与开发单位座谈与培训,广泛听取他们的声音和需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合理确定审批专管员工作量标准,激发工作人员服务热忱,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大宣传力度,长春中心班子成员及各处长等人员,多次走进电台、市政府民生网直播间、各大报纸媒体热线现场,及时准确地将最新的贷款政策传达到缴存职工,让更多的人了解、认可和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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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介绍

2016年,对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政策是频频而出,2016年此时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更待何时呢?可是对于买房的菜鸟,公积金贷款该怎么办理呢?下面公积金小编就为你介绍关于长春市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只要按流程办理保证不会错。

贷款条件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条件;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住房;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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