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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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属大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下设12个职能处室和11个办事处。主要职能是代表市政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售房款、住房建设债券、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房改资金的归集、运用和管理等工作。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电话:0411-83719999
邮编:116000
主任信箱
网址:http://www.gjj.dl.gov.cn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大连公积金中心电话
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为:0411-12329。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大连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于1992年成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大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售房款、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各项房改资金的归集、运用和管理等工作。
公积金相关介绍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职工以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的比例,都不能低于百分之五,不能高于百分之十二。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如下:第一,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后定期可以提取公积金对本息进行偿还;第二,购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的金额作为首付款;第三,没有购房需求的情况,如果需要装修房子,装修之后可以凭装修的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
查看全文>>大连市公积金贷款降低首付详情
据小编了解到2015年最新版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公布,最近随着公积金首套房贷最低首付两成,公积金贷款再次火热起来,为了使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小编将为你详细解读办理大连市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管理办法《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具体为,办理首套房贷款,购买90平米以内商品房首付两成,购买5年以内二手房首付比例最高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六成,暂不实行三成新政。最高贷款额度为市本级单人45万元,双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最高可贷30年。
与此同时,新《大连市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将于201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实近半年以来,大连市已多次放宽公积金贷款门槛。2014年10月10日,大连开始实施《关于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通知》。规定将原来贷款申请人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公积金开户12个月以上”调整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公积金开户9个月以上”。
2014年11月26日,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正式发布《关于落实三部委文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公积金缴存年限由九个月改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六个月以上”,职工实际可享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2015年3月1日,大连公积金宣布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率降至3.5%,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4%。对于此前已经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业务,依然按照2014年11月22日调整的利率进行还款,2016年起按照新调整的贷款利率执行。
查看全文>>关于大连市公积金缴费调整的介绍
据了解,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并且公积金缴存基数也是每年都要调整一次的,而下面是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连市调整的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相关内容,供参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本市从7月起调整2015—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14年月平均工资额。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数据,大连市职工2014年月平均工资额超过26505元的,以26505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比上一年(24609元)增长7.7%;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本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
大连市自1993年7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每年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为本市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截至2015年6月末,本市累计有4.64万个单位、239.27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673元,人均月缴额1296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174.569亿元,余额491.09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35.8万户、769.62亿元,贷款余额467.62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683.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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