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小编就目前了解到的,只要一提到住房公积金,很多人就会立即想起满大街的公积金提取广告,但关于自个每个月交纳了多少住房公积金,恐怕就知之甚少了。下面小编就将有关于大庆市公积金缴费比例的详细内容分享给大家。 一、缴存基数的确定原则 查看详情>>

最新大庆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

据公积金小编最新了解,大庆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发生了些变化,政策的新规定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至于具体的政策内容是怎么样的呢?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来解读大庆市2015年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变化吧!

取消面积对首付比例限制

“这次政策调整,对于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市民,是非常有利的。”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我市现有公积金缴存人中,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接近7成,政策调整后,这部分人再次用公积金购房,首付款可以少交不少。以购买150平方米住房为例,总房款按70万元计算,依据原政策,首付最低为40%,首付款为28万元,执行新政策后,最低首付比例变为20%,首付仅需14万元即可,首付款减少了一半。

据工作人员介绍,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首次使用公积金,一种是二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按照原来政策,第一种情况即首次使用公积金,市民可以既提又贷。其中,对于首套房来说,144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144平方米(不含)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种情况即二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市民只能或提或贷。其中,144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50%;144平方米(不含)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而新政策执行后,市民首次使用公积金仍可以既提又贷,首付不低于20%;二次及以上使用公积金,或提或贷,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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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大庆市公积金贷款办理详情

2015年,对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政策是频频而出,2015年此时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更待何时呢?可是对于买房的菜鸟,公积金贷款该怎么办理呢?下面公积金小编就为你介绍关于大庆市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只要按流程办理保证不会错。

贷款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大庆市购买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申请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转业军人、新参加工作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连续6个月以上。

4、后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由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连续缴存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证明(新参加工作的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具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购买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的自住购房贷款证明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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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庆市公积金新政详情

公积金小编介绍,如果您想查看大庆市公积金政策,可以登录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您就可以看到最新的政策法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几项大庆市公积金相关政策内容。

实际贷款额度提高

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断放宽,加上贷款利率下调,不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开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原来的50%控制到60%;贷款偿还期限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科长闫峰介绍,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提取本人及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比例最高为购房总额的80%,但贷款额和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总额。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

自10月8日开始,异地贷款政策全面推行,取消工作地限制,有在异地购房打算的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出手了。

“大庆市缴存职工在大庆以外城市购房,且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可用缴存人本人在大庆市的房产抵押,向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闫峰介绍,大庆房产价值参照市房产局网站公布的评估基准价确定,贷款最高额度取大庆房产价值与异地所购房产总额二者低值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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