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住房公积金查询

哈密地区住房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小编收到最新消息,哈密地区公积金贷款政策出新政了,这一新政的推出,可以说给哈密地区的市民减轻了住房买房的压力,小编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今天就让小编给大家较为详细的讲解一番关于哈密地区公积金贷款新政内容,给大家分享。 查看详情>>

哈密地区公积金贷款最新办理指南

关于哈密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的问题!最近小编了解到,有很多市民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不明确,受托银行房贷审批时限长,为贷款人带来诸多不便。那么接下来的时间就让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关于办理哈密公积金贷款的指南步骤吧!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哈密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哈密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查看全文>>

哈密地区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解读

公积金小编通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5年哈密地区公积金政策将做出新的调整,调整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政策调整内容,供大家参考。

近期,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对我去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

通知指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低于85%的地州市,要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和贷款需求及时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并取消确定实际贷款发放额方面的不合理限制。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普通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

通知明确,正常缴存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可证明装修行为真实的前提下,自取得普通自有住房权属证明之日起,可以按一定额度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的装修,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通知规定,各地要大力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较高、资金紧张的地区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贴息、组合贷款、“公转商”及短期借款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满足职工贷款需求。

对于我区部分地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较高、流动资金不足,而有的地区沉淀资金较多、资金使用率低的现状,通知要求,要建立调剂资金使用机制。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限定期限的原则,相互调剂资金。

查看全文>>

2016哈密地区公积金贷款新政

公积金小编收到最新消息,哈密地区公积金贷款政策出新政了,这一新政的推出,可以说给哈密地区的市民减轻了住房买房的压力,小编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今天就让小编给大家较为详细的讲解一番关于哈密地区公积金贷款新政内容,给大家分享。

 

从4月15日起,哈密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贷款及提取等政策也有了补充和完善。

其中,对缴存职工在首次贷款购买住房全部归还后再次贷款的,执行首次贷款政策;职工首次购买住房贷款额度未达到本人最高贷款额度且首贷未还清,若再次购房仍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但两次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本人最高贷款额度;在购房合同签订三年以内的,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以凭购房合同及相关资料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规定还严禁发放别墅及第三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5年6月28日起执行央行下调贷款基本利率新政,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这意味着,从6月28日之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将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于2016年1月1日执行新贷款利率,这是本年央行第三次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于购房者来说30年贷60万公积金贷款,月供将从2778.72元降低到2694.30元,每月少还贷款约84.42元,总计少还贷款30391.2元,减轻了购房者的还款压力,节省购房费用。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