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属菏泽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菏泽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中心下设三个科室和10个县区管理部,分别为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科,牡丹区管理部、开发区管理部、曹县管理部、定陶管理部、成武管理部、单县管理部、巨野管理部、郓城管理部、鄄城管理部、东明管理部。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2626号市财政局办公楼
邮编:274000
办公电话:0530-5613970 中心主任:张宪春
牡丹区管理部:0530-3966632 负责人:丁建军
开发区管理部:0530-5398585 负责人:孙贺强
曹县管理部:0530-3235021 负责人:王广玉
定陶管理部:0530-2212110 负责人:孔德运
成武管理部:0530-8639831 负责人:冯涛
单县管理部:0530-4671437 负责人:李广收
巨野管理部:0530-8210608 负责人:陶倩
郓城管理部:0530-6538052 负责人:胡佩华
鄄城管理部:0530-2405012 负责人:冯善兵
东明管理部:0530-7253680 负责人:宋翠莲
举报投诉电话:0530-5613922
官方网址:http://www.hzsgjj.com/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的调整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菏泽市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具体的调整内容是什么呢?公积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
一、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
3、贷款最长期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最长期限可按法定退休时间顺延5年。
二、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20%。
查看全文>>关于菏泽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指南
公积金目前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要求,菏泽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那么,菏泽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流程和手续呢?本文是公积金小编整理的关于提取具体内容。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分期付款的
2、购买自住住房用自筹资金一次性付款的
3、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在商业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
4、购买自住住房首付后,剩余房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的
查看全文>>菏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详情
很多菏泽市民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并不了解,办理公积金贷款看似复杂,其实要操作起来也不难。只要了解清楚需要准备的资料和要求以及办理的条件和程序即可,为此小编收集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办事指南。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菏泽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菏泽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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