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属州人民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红河州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地址:云南省个旧市和平路75号
邮政编码:661000
电话:0873-2132735 2166479
网址:http://www.hhgjj.com/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政策
关于红河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须知
拥有新房不是梦,随着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逐渐完善随之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购房需求,对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帮助。本文是公积金小编整理的关于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详情,供大家参考。
11月5日,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蒙自举行会议,审议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选举管委会主任委员,副州长鞠云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就实行住房公积金可提可贷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适当延长、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政策、实行直系亲属共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推行修缮贷款政策等议题进行了审议。据悉,红河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将出台和推行相关政策。会议还选举了鞠云昆为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
鞠云昆谈到,今年,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运行总体良好,当前的工作推进中,要注重研判形势、抓住工作重点,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相关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着重于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适度扩大贷款规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进程,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全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查看全文>>2016年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详情
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红河州市民来说,公积金缴存额度、基数和公积金缴交计算公式是多少等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红河州缴存公积金最新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各缴存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不得超过红河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根据红河州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我州2014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092元(月平均工资为3758元)。
公积金缴交计算公式:
月缴存额=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
最高月缴存额=3758×3×缴存比例
二、各缴存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5年1月份起严格按照以上规定予以执行。
三、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61号)精神,红河州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弥勒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70元;其他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70元。
查看全文>>介绍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指南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是怎样的?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很多人总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下文是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红河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公积金贷款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款条件
1、具有红河州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的自筹资金为首期付款;
5、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须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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