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近期,为了改善民生,提高公积金使用率,国家和省市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文件,所以,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为此出台了公积金新政,如今已全面落实。下面是公积金小编提供的新政内容,供参考。 二套房首付由50% 降为30% 查看详情>>

怀化市2016公积金缴费限额调整规定

关于公积金缴费的调整,可能是目前很多市民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就目前小编了解到的最新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将对怀化市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最高月缴存额上调至2586元,执行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按照“最高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12%,最低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最低月平均工资的6%”的规定进行计算。据今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90元,据此计算,我市单位和职工2015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均为1293元,两者相加即可达2586元;中央、省属直管单位最高月缴存额仍参照长沙市2015年度缴存标准3711元执行。

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政策规定,每年根据市人社、统计部门发布的我市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测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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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详情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公积金小编搜集了怀化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详细内容。

( 一)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 个月( 含) 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 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 二) 全面开展省内异地贷款业务。在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三) 开展农村自建房的贷款业务。属农村自建房而又不能办理该住房抵押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凭其宅基地使用证和国土部门的建房审批文件,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 元测算总房价。贷款金额在10 万元(含)以上的必应用城镇门面或住房做抵押,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贷款金额在10 万元以内的可用其本人和他人的住房公积金作质押,同时购买与贷款金额等额的个人人身保险,明确第一受益人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l 2个月× 未来可缴存年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含配偶、子女)。

( 四)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房评估和担保收费项目。

( 五) 首套房认定标准: (1) 已购买单位福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政府限价房,未购买商品房的家庭,凭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福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政府限价房证明认定;(2) 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所在区域上年人均住房面积,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一套普通商品房的家庭,凭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达人均住房面积证明认定;(3) 居住在配套设施未完善的非规模小区,为改善居住条件,另购一套的家庭,凭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非规模小区证明认定;(4)外地(含本市所辖县市区)人员来怀化市城区购房的;(5)一个家庭中,凡年满18 周岁的子女购买商品房的,可以从父母家庭中独立出来,视为首次购房人群;(6)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视为首次购房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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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积金贷款办理详情

公积金小编经常收到很多怀化市民的反映,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繁琐复杂,而且经常还办理错业务,费时又费力,别着急,下面小编就为你介绍史上最全的怀化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只要按流程办理保证不会错。

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正常足额在本市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现在工作单位的,按连续缴存计算,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购买、建造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抵押。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限借款人配偶或父母子女。

4、职业和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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