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查询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政策

据公积金小编了解到,江苏省从2016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那么市民每个月要缴交的公积金比例是多少呢?那么下面就由小编一一带大家解答下吧! 查看详情>>

江苏省公积金中心电话 江苏省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江苏省公积金中心一般指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25-12329。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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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包括:

  1、编制、执行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贷款申请报告;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及归还,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进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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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积金办理流程

关于公积金如何提取的流程一直以来都是广大市民热切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公积金网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江苏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办理流程,接下来就由小编给大家详细讲解下吧!

江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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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省公积金贷款政策条例

让公积金小编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下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消息。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现在只需符合一定条件,“商贷”也可转“组合贷”。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是将购房者原来买房时办理的商业贷款,转成新的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

当下,银行给出的房贷优惠政策很少,“商转公”不失为一种省钱降压的渠道。以往,购房者想转贷,只能从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记者昨日从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现在只需符合一定条件,“商贷”也可转“组合贷”。目前,全市已有5个银行网点开始办理这项业务。

符合8项条件“商贷”可转“组合贷”

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是将购房者原来买房时办理的商业贷款,转成新的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要完成“商贷”转“组合贷”,需要符合8项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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