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设八个分中心,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内设综合处(计划财务处)、归集管理处、使用管理处三个处室。
地址:丽水市灯塔街187号
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115216 2117325
E-mail:lsgjj@126.com
网址:http://gjj.lishui.gov.cn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详情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丽水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情。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丽水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丽水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查看全文>>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流程
公积金小编为丽水市民提供丽水市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丽水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自住住房按揭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非房屋类:
查看全文>>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介绍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正常缴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公积金小编整理了丽水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详情。
为促进丽水市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在4月9日召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次成员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从5月1日起,丽水市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降至不低于20%;同时开展省内异地贷款,即具有丽水市行政区域户籍的职工,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无欠缴情况的在职职工,在丽水市购买自住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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