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如果问到关于娄底市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该如何办理?相信绝大多数人是答不上来的,不过不知道也不要紧,今天公积金小编从娄底市公积金官方网站上看到的最新办理信息,分享给大家仅供参考! 贷款条件 1、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 查看详情>>

娄底公积金中心电话 娄底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娄底公积金中心一般指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738-12329。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娄底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决定,经娄底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县(市、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优化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

  内设六个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提取科,信贷科,监察稽核科,法制科。下设市直单位、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钢城7个垂直管理部。

  职责职能有: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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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公积金新政详解

关于娄底市新下发的公积金新政策,大家都有去详细了解过吗?据公积金小编了解到,出台的新政内容主要包括了公积金贷款门槛降低以及对于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等。接下来的话就让小编带大家去详细了解下吧。

 

一、调整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转移接续,对曾经在异地(娄底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娄底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但申请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二、 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各管理部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在娄底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的认定,以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次数为准。对在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过一次住房贷款且已结清的,购买改善性自住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三、 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在娄底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或工作)在娄底市所辖县市区、在娄底购买自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住房购买地的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 调整贷款额度及期限: (1)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最长期限30年,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退休年龄。(2)购买毛坯房可增加20%的贷款额度,但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3)贷款额度根据购房总额、偿还能力(以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参考依据)、抵(质)押物价值及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4)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提取和借款之和原则上不能超过购房总房价款。

五、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须是持续稳定的收入)的50%,且家庭人均生活费用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借款人当前有其他借款和担保的,一并纳入月偿还贷款本息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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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娄底市公积金最新缴费详情

公积金小编就目前了解到的,只要一提到住房公积金,很多人就会立即想起满大街的公积金提取广告,但关于自个每个月交纳了多少住房公积金,恐怕就知之甚少了。下面小编就将有关于娄底市公积金缴费比例的详细内容分享给大家。

缴存比例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均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同一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

缴存基数

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9496元),

最低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3年月最低工资标准(945元)。

缴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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