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下面随小编来一一介绍关于梅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的办理指南。 (一)单位开户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 查看详情>>

梅州公积金最新政策出台

据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26日起,梅州市将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其中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同时,公积金提取范围和提取条件也相应放宽,本文是小编收集到的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六大利好政策的详情。

 

5月26日下午,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六大新政,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存缴范围,提高贷款比例,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新政一

梅州城区用人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都可以申请存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二

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还清第一套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比例从60%降至30%。

查看全文>>

梅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一定不陌生,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减轻不少负担。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小编了解到凡是有按规定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本市区自住住房时,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梅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梅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梅州公积金贷款异地互认:

(一)异地互认原制度

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梅州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查看全文>>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介绍

梅州住房公积金一直备受梅州市民关注,小编为您提供梅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包括梅州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本专题为您汇总最新最全的梅州住房公积金办理方法以及相关资料。

为推动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办事指南。

(一)单位开户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窗口

需提供的材料: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