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牡丹江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怎办理呢?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包括了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过程是怎样的等等,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小编做的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全解,能不能帮到您吧! 提取条件 房屋类: 查看详情>>

牡丹江市2016年公积金政策新举措

公积金小编了解到,前段时间,关于公积金的新政策频出,如何将沉睡在账户中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合理使用,已成了牡丹江市民重视的焦点。而小编也在这里整理了一份关于牡丹江公积金新政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被认定为“双困家庭”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0%的利息补贴。利息补贴由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市房产管理局出具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二、降低贷款首付款最低比例5%,贷款额度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可提高1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现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房屋总价格的20%下调至15%、现房(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房屋总价格的30%下调至25%,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期房的首付款最低比例由房屋总价格的30%下调至25%,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调至4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产权转让住房,以房屋评估价值为参考值,最高贷款比例由60%上调至65%,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上调至30万元。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风险金和市区贷款购买产权转让房屋的评估费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80%收取;房展会期间,担保风险金和市区贷款购买产权转让房屋的评估费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并免收担保手续费。

四、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及相关的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三个工作日内出证。每笔80元的抵押登记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在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后,可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本人当年贷款还款的本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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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详情

公积金小编收到消息,牡丹江市住建厅最近又推出了有关牡丹江市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为改善居住条件,将现房最高贷款额度由过去的50万元下调至40万元。而小编已整理一份相关的详细政策内容,供大家参考。

据了解,为控制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的通知》和住建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牡丹江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新政策从1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次出台的新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支持和帮助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现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期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现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期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期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比例60%,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新政策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同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外,新政还对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防范体系,简化贷款手续,提高服务水平,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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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最新公积金缴费的调整详情

据公积金小编了解到,国家规定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那么牡丹江市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比例有了怎么样的调整呢?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份详细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缴存单位应按照牡丹江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核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4年月平均工资。

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5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2%,其它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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