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内江市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虽然带给了内江市民生活上很大的改变,但要是真正问起市民关于公积金新政的内容有哪些,相信绝大多数市民还是回答不上来,甚至还有不知道的。不过别担心,因为公积金小编在这里已经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内江市公积金新政内容,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查看详情>>

关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全解

内江市贷款住房公积金要怎办理呢?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方法,包括了贷款条件有哪些,贷款过程是怎样的等等,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小编做的内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全解,能不能帮到您吧!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内江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内江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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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事项通知

据小编了解到2016年最新版内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公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知的内容都有哪些呢?相信内江市民都不是很了解,为了使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小编将为你详细解读办理天津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事项通知

为贯彻执行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内府发〔2015〕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

二、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连续6个月以上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欠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缴存职工户籍所在地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内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内市公积金发〔2014〕230号)中异地贷款政策执行。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第三方担保,只需提供所购住房做抵押。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记录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中心不予放贷。

五、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实现“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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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内江市公积金的须知

提到住房公积金,相信很多人会立即想起满大街的公积金提取广告,但对于自己每个月缴纳了多少公积金,恐怕就知之甚少了。而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仅7%的职场人知道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现在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5调整最新消息。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川建发〔2007〕7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5年7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缴存比例

各单位最高缴存比例为12%。

2、 缴存基数

依据相关部门公布的标准,2015年度最低缴存基数为每月1250元,最高缴存基数为每月9422元。

3、 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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