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2号
邮编:271100
电话:(0532)83096767 83899503
网址:http://www.qdgjj.com/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青岛公积金中心电话
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0532-12329。办公时间:工作日9:00 -12:00,13:30-17:30。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2年,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主要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及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
近年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合理调度使用资金,为青岛市的房地产产业和总体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公积金相关介绍
公积金的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职工以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的比例,都不能低于百分之五,不能高于百分之十二。
查看全文>>住房公积金青岛市提取详情
公积金小编为青岛市民提供了青岛市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青岛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
提取流程
1.购房、租房、还贷、退休等提取办理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取流程:
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应向死亡职工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3.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交付首付款流程:
查看全文>>公积金青岛市办理贷款指南
住房公积金对于青岛市民来说一定不陌生,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减轻不少负担。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小编了解到凡是有按规定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本市区自住住房时,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青岛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青岛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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