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是隶属市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市本级设办公室、会计科、资金管理科、业务信贷科、执法稽查科5个科室,在抚宁、昌黎、卢龙、青龙四个县设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由市“中心”统一管理。地址:秦皇岛市红旗路106号
邮政编码:066001
咨询电话:
中心办公室:0335-3047127
会计科:0335-3047140,3223196
信贷科:0335-3047144,3047345
邮箱地址:qhdzfgjj@yahoo.cn
网址:http://www.qhdgjj.com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秦皇岛2016年住房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介绍
2016年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是什么呢?公积金小编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整理,包括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提高贷款额度等,供大家参考。
一、调整首付比例和利率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一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对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一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暂不上浮。
(二)“二手房”及“以贷还贷”业务的首付比例及利率。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属二手房和 “以贷还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对还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属二手房和 “以贷还贷”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为准,暂不上浮。
二、提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三、关于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规定
查看全文>>关于办理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介绍
秦皇岛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秦皇岛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流程、贷款额度与利率等是怎么样的呢?随小编来看看具体内容。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秦皇岛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在京、津、冀地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在秦皇岛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申请办理异地贷款业务,不受户籍限制。
秦皇岛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查看全文>>秦皇岛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的指南
公积金小编为秦皇岛市民提供秦皇岛公积金提取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材料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16年秦皇岛市最新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吧。
购买新房(未办产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书(中心网站下载,单位和职工填写完整)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
4.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本人公积金的不需提供,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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