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十堰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相信很多市民都知道,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较严格,有时未必能完全按买家的请求进行办理,所以呢,公积金小编特地为了十堰市的市民整理了一份关于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全解,能不能帮到您吧! 贷款条件 凡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 查看详情>>

十堰市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介绍

据了解,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并且公积金缴存基数也是每年都要调整一次的,而下面是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十堰市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标准等相关内容,供参考。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4%(单位和个人各缴12%);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24%(单位和个人各缴12%);其他单位最低不得低于16%(单位和个人各缴8%)。

缴存基数

2014年度(即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8745元,中央、省驻市企业单位和实行省垂直管理的单位最高不得超过14456元,十堰市城区特殊困难单位最低不得低于1020元,县(市)最低不得低于900元。

缴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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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公积金新政条例实施细则

十堰市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虽然带给了十堰市市民生活上很大的改变,但要是真正问起市民关于公积金新政的内容有哪些,相信绝大多数市民还是回答不上来,甚至还有不知道的。不过别担心,因为公积金小编在这里已经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十堰市公积金新政内容,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第1条:

对有住房贷款余额的(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现有住房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第2条:

延长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时限。十堰市城区将现行的3个月以上延长至6个月以上;县市(含郧阳区)将现行的6个月以上延长至12个月以上。

第3条:

贷款逾期3期(不含)、信用卡逾期6期(不含)以上,对银行出具证明属非恶意的,经风险评估签字后可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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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关于公积金的贷款政策,一直都是市民热切关注的问题,而公积金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几条关于十堰市贷款的最新政策,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吧!

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新政策规定,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申请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就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因缴存时间不够而试图一次性补缴的职工,将无法获得贷款资格。对外地调入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新政策缴存时间减半,异地缴存时间接续,有利于降低城镇职工的贷款门槛,及时解决年轻职工住房问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

新政策房屋套数认定,以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现有房屋套数证明为准,不再累加计算住房贷款次数,将降低缴存职工的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减少利率增加带来的经济负担。

购买第二套家庭自住住房的面积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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