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直属市政府的具有行政职能的独立事业单位,内设 7 个科室、 3 个办事处,分别为正科级,即综合科、核算科、归集科、信贷科、政策法规科、稽核科、信息技术科、集贤办事处、宝清办事处、电厂办事处,依法负责全市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核算、支取、信贷管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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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关于双鸭山市公积金缴费标准详情
公积金小编就目前了解到的,只要一提到住房公积金,很多人就会立即想起满大街的公积金提取广告,但关于自个每个月交纳了多少住房公积金,恐怕就知之甚少了。下面小编就将有关于双鸭山市公积金缴费比例的详细内容分享给大家。
缴存比例
双鸭山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5%-12%
缴存基数
2014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双鸭山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11000元
2、双鸭山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1100元
查看全文>>双鸭山市最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2015年,对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政策是频频而出,2015年此时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更待何时呢?可是对于买房的菜鸟,公积金贷款该怎么办理呢?下面公积金小编就为你介绍关于双鸭山市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只要按流程办理保证不会错。
贷款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查看全文>>双鸭山市公积金政策的新调整内容
公积金小编获悉,双鸭山公积金管理有关政策发生了些新调整,政策的新调整主要是是从两方面出发,一方面是关于贷款业务,另一方面是关于提取业务。至于具体的政策内容是怎么样的呢?现在就跟随小编一起来解读双鸭山市2015年公积金贷款政策新变化吧!
一、贷款业务方面
(一)调整房屋抵押贷款最高额度。将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住宅房屋抵押20万元,非住宅房屋抵押25万元,统一调至最高30万元。
(二)延长购房贷款要件认证有效时间。将认证购房相关要件的认证有效期限由原来的一年以内延长至五年以内,认定时间以获取要件日期为准。
(三)取消对借款申请人户口的限定。具有城市或农村户口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均可申请办理贷款。
(四)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及异地贷款业务,办理异地贷款需具有本市户口并购买本市房屋,提供异地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其他要件与现行的贷款要件一致。
(五)对抵押房屋房龄作出限定。将抵押房屋的房龄限定为不超过30年,房龄认定以房屋产权证书及房屋在产权部门初始登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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