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单位全称为“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设综合科、归集科、财务核算科、贷款管理科、房改科、稽核监管科。
设泗县管理部、灵璧县管理部、砀山管理部、萧县管理部、埇桥区办事处。
地址:宿州市顺河路26号
邮箱:szgjj@ahsz.gov.cn
电话:0557-3054113
网址:http://www.ahszgjj.gov.cn/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宿州市最新政策调整介绍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正常缴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公积金小编整理了宿州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详情。
2015年4月10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和若干规定,现就调整后有关政策、规定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贷款政策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上限。职工家庭单方正常缴存的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
(二)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按人民银行、银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开展毛坯房屋装修贷款业务。购买新建普通自住商品房属于毛坯房的,在房产证办结2年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查看全文>>住房公积金宿州市办理提取流程
公积金小编为宿州市民提供宿州市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宿州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查看全文>>住房公积金宿州市办理贷款详情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宿州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情。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宿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宿州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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