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住房公积金查询

新疆住房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小编从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新疆公积金政策出新政了,据称这一新政是为了给住房公积金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减轻市民买房租房的压力,至于详细内容,请查看以下全文。 释放潜力“用足用好”公积金 数据显示,截 查看详情>>

新疆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

据公积金小编了解,新疆大多数市民对如何办理公积金的贷款流程还不是很清楚的,不过不要紧,因为小编特地在这里为新疆市民准备了一份新疆公积金贷款的详细办理流程指南,给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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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贷款申请资料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提出申请,贷款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贷款资格初审通过后,开具评估通知单,评估公司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

2、贷款审批。评估完成后由评估公司将评估报告递交中心公积金贷款所属辖区。中心贷款三级审核通过后,通知借款人领取办理房产抵押的“两单一表”,去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抵押合同》。

3、办理抵押及收押手续。借款人持《抵押合同》到承办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拿到《房屋他项权证》后交予中心贷款收押部门,领取《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

4、贷款发放。借款人持《他项权证收押通知单》、《借款合同》到中心公积金贷款业务所属辖区加盖贷款相关印鉴后,领取《委托住房抵押贷款资金划转通知单》,前往承办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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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公积金最新缴费的调整

公积金小编从国务院获悉,新疆公积金缴存基数在2016年又做出了新的调整,这次调整之后对新疆市民的生活会带来多大的变动呢?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间安排

2015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自6月1日起实施,7月31日结束。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职工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为准。

2015年新调入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当月工资收入或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后,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单位应为职工调整缴存基数而未调整的,职工有权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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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详读

2015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多项公积金贷款新政,那么,2015最新的新疆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呢?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5最新的新疆公积金贷款政策内容,为您买房提供帮助。

商业贷款可享公积金利率

记者了解到,调整的政策总计有十多条,主要分三类,即公积金的支取、贷款和简化手续。其中,“公转商”贷款开闸和“职工可支取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尤其受社会关注,前者目前只在昌吉州试点,而后者在新疆各地州城市中都没有实行,属于全疆首次提出。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公转商”指的是在住房公积金资金供应紧张达到设定预警条件时,将经审批同意的公积金贷款转由商业银行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职工偿还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逐月给借款人补贴,简单概括,就是职工办理商业贷款可享公积金利率。

据了解,“公转商”将主要在我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较高、资金紧张的地区使用,以满足职工贷款需求,如昌吉州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94.5%,目前位居全疆之首,由于房贷积极、政策宽松,大量职工贷款导致公积金资金紧张,影响后续职工贷款,为此,昌吉州2014年9月与银行合作开展“公转商”业务,目前已办理了数百笔业务。

业内人士分析,短期看“公转商”在新疆不是特别急迫,因为目前新疆各地州住房公积金的运用率普遍在70%以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沉淀资金充裕,像昌吉州这样的高贷款率地区只是少数。

但从长期来看,“公转商”可以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增加职工贷款利息负担,同时可以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供应与需求在时间上不平衡的矛盾,保证住房公积金稳健运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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