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心是直属于许昌市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科室4个,下设6个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中心主任:冯朝岭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楼四层
邮政编码:461000
电话:0374-2676151 0374-2676161
电子邮件:xcgjj@126.com
网址:http://www.xcgjj.com/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许昌市最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2015年,对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政策是频频而出,2015年此时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更待何时呢?可是对于买房的菜鸟,公积金贷款该怎么办理呢?下面公积金小编就为你介绍关于许昌市公积金贷款办理详细指南,只要按流程办理保证不会错。
贷款条件
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含)个月以上的我市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各3份复印件)
2、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带原件3份)
3、有不低于所购房全部价款30%(房屋建建筑面积在90㎡以下20%,购置二手首付不低于40%、二套住房首付不低于50%)的首付款收据证明。(带收据原件及3份复印件)
查看全文>>许昌市公积金最新缴存的调整介绍
据公积金小编了解到,国家规定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那么许昌市积金的缴存基数的比例有了怎么样的调整呢?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份详细资料,给大家分享。
一、调整范围
许昌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二、调整时间
各缴存单位从2015年7月1日起开始申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时限为2个月。调整年度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调整内容
查看全文>>关于许昌市公积金贷款新政详解
据悉,为了满足群众期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个人住房消费,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5月份推出了新的公积金贷款惠民新政,至于具体的新政内容,接下来就让公积小编带大家去详细了解下吧。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更宽。一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职工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职工可凭五年内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维修基金缴费凭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按照房屋维修基金实际支出全额提取。三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房基本装修费用。职工可凭五年内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的,还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贷款条件进一步放宽。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同时,为提高职工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月还贷能力核定,由月还款额(含各类商业贷款)不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60%调整为70%。针对许昌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财政供给单位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的军转干部,放宽贷款条件,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限制,只要登记开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下一步,中心将加强对新政宣传力度,尽快释放新政政策效应。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吃透政策,提高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确保新政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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