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小编搜集了2016肇庆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消息。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放 查看详情>>

2016年肇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政策

公积金小编为肇庆市民提供肇庆市公积金缴存有关的信息,肇庆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等,这些都是肇庆公积金缴存中会遇到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15年肇庆市最新公积金缴纳基数吧。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经十二届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7月1日起,市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按职工本人年度工资总额(项目为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节日补贴、月均奖、年终一个月全额工资奖)的月平均数计算,缴存比例仍按12%执行。

二、财政核补经费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三、增加的经费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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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公积金贷款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您知道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吗?本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2016年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条件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肇庆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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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积金办理流程

肇庆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一直备受肇庆市民关注,小编为您提供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本专题为您汇总最新最全的肇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以及相关政策。

肇庆市公积金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窗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以下第六条至十一条需销户提取,每次提取须相隔一周年以上(销户提取、追溯提取和提前还贷的除外),首次提取,属纯商业贷款的,须在还贷一个月后申请,属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须在还贷满半年后申请,还贷提取的,可申请以委托自动划转方式提取。办理时须提供缴存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以下提取条件对应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的,须提供登记证。以购房、建房(包括住房贷款)、租房的首次提取,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代办的须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缴存人在申领到联名卡之前办理提取业务的,须提供本人的银行(只限我市归集承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进行账户关联,须缴存人本人办理。提取以转账方式转入个人银行账号,取消现金提取的方式。

第一条 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一)已办房地产权证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二)未办房地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发票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门的正式收件收据)、契税完税证。

(三)可分两次提取,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总房款,首次提取的须提供以上资料,其后提取只须提供身份证和联名卡。

第二条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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