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职工公积金账户查询
目前提供两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方式;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及缴存情况的查询。(1)“住房公积金帐号”加“身份证号码”(2)“姓名”加“身份证号码” 住房公积金帐号:为您的9位数的公积金帐号,若不知道自己的帐号,可向单位专管员索取、或查看自己蓝色的住房公积金卡存折卡。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承担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由市人民政府管理。
地址:株洲市黄河北路27号
电话:0733-8892403 8685572
邮编:412000
网址:http://www.zzsgjj.com/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2016株洲市公积金新政详解
近期,为了改善民生,提高公积金使用率,国家和省市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文件,所以,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为此出台了公积金新政,如今已全面落实。下面是公积金小编提供的新政内容,供参考。
首次动用公积金贷款,多套房也可算“首贷”
根据新规,3月10日起,我市仅以公积金贷款次数执行差别化贷款政策,也就是说,即使借款人拥有多套住房,或者曾经多次使用商业银行贷款买房,只要借款人家庭是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即可享受首套房的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为总房价的30%。不过,如果借款人仍有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可能影响贷款额度。
特殊照顾政策,则和此前保持一致,如果是无房家庭购买套内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最低首付款仍为总房价的20%,审查标准仍与以前相同(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缴存地及购房地房产部门管理系统内均无住房记录(含失效);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内无贷款记录。无购建房、大修、还贷提取记录)。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降为4成
根据新规,今后借款人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婚前、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最低首付款为总房价的40%,贷款利率为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上浮10%)。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含婚前),不予受理。新规同时取消了提取公积金后申请贷款需间隔1年的限制。
贷款前提取公积金,不再核减可贷额度
查看全文>>株洲市公积金提取详细流程
株洲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怎办理呢?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包括了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过程是怎样的等等,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小编做的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全解,能不能帮到您吧!
提取材料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查看全文>>2016年株洲市公积金缴存标准
公积金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株洲市公积金年度缴存的上限标准和缴存比例,其中,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方最高不得超过1577元,双方合计不得超过3154元。具体请查看以下全文。
一、基本信息
核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机构类型、单位性质、所属行业、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管员姓名和电话、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各单位一旦发生基本信息的变化应当在30天以内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室或各县(市)管理部核对变更。
二、缴存对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单位的劳务派遣制员工或合同制员工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额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人均月工资的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符合中央和省、市规定的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全部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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