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6年9月份,淄博市在原市、区(县)、高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齐鲁石化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新成立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计财科、资金科、监督科、贷款科、信息科,下设9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均为其分支机构。各管理部(分中心)不设会计核算机构,与市中心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在各区县、高新区设立管理部,分别为: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店管理部、淄川管理部、博山管理部、周村管理部、临淄管理部、桓台管理部、高青管理部、沂源管理部、高新区管理部,规格均为科级。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邮政编码:255037
电话:0533-2307180 传真:0533-2307180
电子邮箱:zbzfgjj@126.com
网址:http://www.zbzfgjj.com/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流程
公积金小编为淄博市民提供淄博市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淄博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
提取条件
淄博公积金中心提取条件(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查看全文>>关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详情
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淄博市民来说,公积金缴存额度、基数和比例是多少等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淄博市缴存公积金最新调整的具体内容。
淄博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及开户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提供材料:
(1)单位填制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营业执照副本或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证(或法人身份证)、单位工资表;
(3)人社部门备案的淄博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花名册或《劳动合同》及录用文件(调令)。
2、办理缴存登记返还单位资料:《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一份。
查看全文>>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详情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正常缴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公积金小编整理了淄博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详情。
公积金“新政”出台惠民政策多
额度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
年限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30年
条件放宽: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种类丰富:我市将开展合力贷款、推进异地贷款、完善商转公贷款、推动组合贷款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