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图什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简介:阿图什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主要负责阿图什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地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
电话:0908-7621806
邮编:845350
阿图什市工伤保险政策
最新阿图什市工伤保险条例
从阿图什市人社局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对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具体内容请大家阅读下文来了解。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包括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县(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工伤保险工作,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有关事务。
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保险相关工作。
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实施监督。
查看全文>>降低阿图什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到,阿图什市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各统筹地区的调整方案将报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降费后,职工发生工伤,相应待遇不受影响。具体请参阅下文。
阿图什市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小编从阿图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测算,将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含储备金,下同)的正常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2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缴费费率在0.5%到1.50%之间。
累计结存规模超过18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统筹地区,要通过适时调整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或下调费率等措施,合理压减过多结存,促进基金结存回归正常水平。
累计结存规模处于9~18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要提高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按照规定的行业类别划分,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累计结存规模低于9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要制定预警方案,通过加大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适时调整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或上浮费率等措施,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和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正常支付。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每一至三年对各参保单位的工伤风险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对风险程度骤升的单位,可一次上浮两个档次,并通过适当形式通报,以示警戒。
查看全文>>关于调整阿图什市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具体内容
据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条关于“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结合阿图什市的实际情况,现调整我区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调整范围和调整时间
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符合调整范围的1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84元,2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8元,3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2元,4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6元,在企业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5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1元,6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9元。
伤残津贴实际领取金额低于2015年5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56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后,再按此次调整标准调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