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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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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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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工伤保险政策
2016年全新的巴彦淖尔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据小编走访了解,巴彦淖尔市为了社保局为了能够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拥有好的劳动保障,从2016年1月起,对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做了重新的定制。工伤保险的缴费是是依旧工伤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要按按照《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制度》进行。
巴彦淖尔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一类(0.2%)、二类(0.4%)、三类(0.7%)、四类(0.9%)、五类(1.1%)、六类(1.3%)、七类(1.6%)、八类(1.9%)。
据了解,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浮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巴彦淖尔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缴纳多少,由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来确定。去年起,全省统一按照参保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核定缴费基数。各设区市(包括定州市、辛集市)在核定工作中涉及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统一使用上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
查看全文>>2016年巴彦淖尔市完善工伤保险政策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今年,巴彦淖尔市不断完善工伤保险,此次完善内容包括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和对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进行调整。更多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巴彦淖尔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为了加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规范老工伤人员的待遇支付。根据《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巴人社发78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实行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一)老工伤人员范围
1、老工伤人员是指发生于2004年1月1日之前受到事故伤害的国有集体企业的工伤人员。
2、已通过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不在老工伤人员解决范围。
3、文革伤残人员待遇按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的解决方案》的通知(厅发[2010]55号)文件执行,不在老工伤人员解决范围。
查看全文>>最新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据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办理所需要的资料,条件以及办理程序。这也是政府部门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重要举措。
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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