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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纬路城建小区
电话:0415-2161738
网址:http://www.ddrsrc.com/
丹东市工伤保险政策
了解丹东市工伤保险最新实施条例
相信大家都知道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到,丹东市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细则,从而促进了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接下来的话,就让小编一起带着大家去了解下关于丹东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详细内容吧,希望能提供帮助。
丹东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工伤职工基本生活,防范用人单位工伤事故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全部职工或者雇工(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职工除外)。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同时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单独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第三条 补充工伤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向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职工自参保单位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 参保单位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以工伤保险三个行业基准费率为基准,划分为三个缴费档次:即属于一类行业风险的参保单位按每人每月6元标准缴费;属于二类行业风险的参保单位按每人每月8元标准缴费;属于三类行业风险的参保单位按每人每月10元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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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丹东市工伤保险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在丹东市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工伤保险小编为您提供丹东市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供大家参考。
丹东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工伤和外出医疗差旅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本人工资为基数)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伤残津贴:1-4级伤残人员按月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为基数)90%、85%、80%、75%。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的伤残人员,其护理费标准分别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50%、40%、30%;
查看全文>>最新丹东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程序
关于工伤保险认定的办理流程,大家了解多少?其实说到这个工伤认定的流程,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主要还是看大家有没有掌握其中的窍门,而工伤保险小编在这里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丹东市工伤认定的详细办理步骤,希望能帮到大家。
丹东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图
注意事项
办理地址:丹东市莘英路899号
办公时间: 8:30-18:00
联系电话:0412-553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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