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工伤保险查询

抚州市工伤保险政策

工伤保险做为企业职工的一种保障制度,使企业职工在工作中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有所保障。为此,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鉴定的等级和工伤鉴定的程度做了相应的赔偿。据了解。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里的条例进行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申请抚州市工伤认定办理事项

大家都知道申请抚州工伤认定应当提供哪些材料吗?工伤保险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抚州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哪些材料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您。谢谢大家浏览阅读文章!

申请抚州市工伤认定办理事项

抚州市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两份;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申请的,提交工会介绍信和办理人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

4、事故现场目击证人(两人以上)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5、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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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了解抚州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内容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抚州市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推进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建立健全与行业工伤风险基本对应、风险档次适度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要求,适时实行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管理。

详细了解抚州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内容

为推进抚州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增强我市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作出调整完善,主要内容包括:

一、确定我市用人单位适用的行业分类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我市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二、确定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

其中:一类0.3%,二类0.6%,三类0.9%,四类1.1%,五类1.3%,六类1.5%,七类1.8%,八类2.1%。

抚州市工伤保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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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抚州市工伤保险两大政策的最新调整

相信大家都知道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到,抚州市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出台了工伤保险新政策,从而促进了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接下来的话,就让小编一起带着大家去了解下关于抚州市工伤保险政策调整之后详细内容吧,希望能提供帮助。

介绍抚州市工伤保险两大政策的最新调整

抚州2016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

近日,抚州市对2016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标准做出调整。主要包括以下:

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8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5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0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35元。

因工死亡职工亲属配偶每月增加125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5元;如工亡职工有多个供养亲属的,其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311元/月。

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到抚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六级伤残职工,按五级每人每月增加22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190元的标准调整伤残津贴待遇 ,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抚州市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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