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工伤保险查询

海东地区工伤保险政策

据小编走访了解,海东地区为了社保局为了能够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拥有好的劳动保障,从2016年1月起,对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做了重新的定制。工伤保险的缴费是是依旧工伤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要按按照《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制度》 查看详情>>

2016年全新的海东地区工伤赔偿标准你了解多少,小编来告诉你

工伤保险做为企业职工的一种保障制度,使企业职工在工作中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有所保障。为此,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鉴定的等级和工伤鉴定的程度做了相应的赔偿。据了解。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里的条例进行的。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6年全新的海东地区工伤赔偿标准你了解多少,小编来告诉你

(一)海东地区伤残津贴

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每人每月增加173元。

(二)海东地区工伤生活护理费

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按照其生活依赖程度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提高到2012年新发生工伤护理费的水平,即部分护理依赖调整为930元/月/人,大部分护理依赖调整为1240元/月/人,完全护理依赖调整为1550元/月/人。

(三)海东地区工伤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中2004年1月1日前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调整后实际领取额低于700元/月/人的,调整到700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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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海东地区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政策

据悉,随着海东地区经济和社会水平的发展,我市的工伤保险体系建设越来越完善,同时不断出台政策丰富完善体系。目前,海东地区出台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加强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政策。具体内容请大家认真阅读下文来了解。

介绍海东地区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政策

海东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5〕130号)文精神,结合海东市工伤保险工作运行情况,现将海东市工伤保险费率在新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浮至150%。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海东地区工伤保险政策

海东市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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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海东地区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

大家对工伤认定了解多少呢?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而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那么工伤认定要去哪里办理?怎么办理?现在就跟着工伤保险小编一起去了解下海东地区工伤认定的操作流程吧。

详解海东地区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

海东地区工伤认定申请条件

1、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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