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伤保险查询

黄石市工伤保险政策

近日,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重新做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制度》中明确说明了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及工伤的伤残认定。下面,就跟随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黄石市工伤认定审批的流程

根据我国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一般都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的。那么,黄石市工伤认定审批规程是怎么样的呢?工伤保险小编整理了关于黄石市工伤认定审批的办事指南。

黄石市工伤认定审批的流程

黄石市工伤认定审批规程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人力社保部《工伤认定办法》

二、审批时限

受理15日内完成,工伤认定60日内完成,送达20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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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社保局全面讲解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

近日,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重新做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制度》中明确说明了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及工伤的伤残认定。下面,就跟随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黄石市社保局全面讲解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

黄石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企业工伤保险比例缴费率。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黄石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缴部门按参保登记核定的行业风险类别,依据分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参保单位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费是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不同之处。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体现了工伤保险的严格雇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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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黄石市工伤保险政策的消息

近日,黄石市人社厅下发了2016年黄石市工伤保险待遇新政策,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调整。调整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至于具体调整内容,请查看以下全文。

关于调整黄石市工伤保险政策的消息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的范围为黄石市市本级(不含托管的大王镇、太子镇、金海开发区)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仍在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含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34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21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08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95元。

企业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职工,企业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82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6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8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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